經濟部推動住家節能家電補助,必須要滿足「汰舊換新」的條件,淘汰舊家電並購買新的節能家電,要持有「回收舊家電」的單據,即可向地方政府申請補助,接著補助款將直接給購買者,而不用透過店家代為申請。目前僅補助冷氣、冰箱等兩個節能家電,兩者的補助上限都是3000元;至於補助數量則由各縣市地方政府各自規劃。
申請補助相關資料包括購買證明(發票或收據,須註有商品型號)、設備汰換前後照片、回收證明文件(廢四機回收聯單)、近一期非營業用戶電費單、新機產品保證書影本、身分證或戶籍證明影本等,詳細需求由各縣市地方政府考量。計算方式為冷氣1KW補助1000元,電冰箱則為每公升10元,兩者的補助上限都是3000元。
不過有民眾反應,所需檢附的資料過於繁瑣,出現不少抱怨聲浪,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,原先能源局只要求「汰舊換新」,但地方政府有所考量,必須附上8、9項資料,因此經濟部與地方政府協調,現在已有簡化流程,可省略照片、保證書等,希望能簡政便民,達到省電效果,但規則一樣是冷氣和冰箱,而且「舊換新」才有,若僅「購買新品」則沒有相關補助。